退款规则
本规则规定 UniMessenger 软件许可的退款办理方式,是用户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。
1. 商品性质
1.1. 交易标的为软件使用权的授予 — 软件系智力活动成果,与文学作品同样受著作权保护。
1.2. 计算机程序属于非期刊出版物,列入质量合格但不予退换的商品清单。
1.3. 因此,许可交付后不以「商品不合适」为由办理退款。
2. 许可交付时点
2.1.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中最早发生者,即视为许可已交付:
- 生成许可密钥并发送给用户;
- 在软件中激活许可;
- 付款后下载软件完整版。
2.2. 密钥生成、激活与下载的事实记录于 UniMessenger 的日志中,并作为许可已交付的凭证。
3. 试用版
3.1. 购买前免费提供试用版,供用户评估功能及与自身设备的兼容性。
3.2. 试用版的有效期限及提供试用版的产品范围见 https://unimessenger.ru/zh/pricing 页面。试用版可在 https://unimessenger.ru/zh/download 下载。
3.3. 由于已提供事先了解商品的机会,完整版的销售不构成享有质量合格商品退货权的远程销售。
3.4. 个别程序和/或模块可能不提供试用版 — 此类产品在 https://unimessenger.ru/zh/pricing 页面标注。就该等产品,作为消费者的用户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,仍保留自交付之日起 7 日内退货的权利。
4. 予以退款的情形
4.1. 下列情况全额退款:
- 已付款但因 UniMessenger 的原因未交付许可;
- 发生误扣或重复扣款;
- 软件存在重大缺陷,且 UniMessenger 在用户反馈后的合理期限内未予排除;
- 用户在付款后 1 个工作日内提出放弃,且许可未激活、完整版未下载。
4.2. 下列情况不予退款:
- 许可已激活或完整版已下载后,第 4.1 条所列情形除外;
- 用户账户被第三方服务封禁;
- 用户设备不符合网站公布的系统要求;
- 因用户违反用户协议而终止访问;
- 用户提前放弃许可时的未使用期间。
4.3. 下列情形不构成软件缺陷,亦不作为退款理由:
- 软件符合网站公布的说明,仅与用户的主观预期不一致;
- 缺少产品说明中未载明且双方未以书面形式约定的功能;
- 用户未取得使用软件所期望的商业或其他成果;
- 用户在安装与设置软件过程中遇到困难;
- 第三方服务或其个别功能被限制、变更或停止,以及操作系统的变化,从而影响软件的运行。
4.4. 依照本规则第 3 节,用户在购买前已获得检验软件功能及其与自身设备兼容性的机会。
4.5. 软件与第三方服务交互 — 包括即时通讯工具、社交网络及其他平台(下称「第三方服务」)。第三方服务不受 UniMessenger 控制,与其不存在合同关系,且有权随时自行变更其规则、界面与程序接口,或限制、暂停乃至完全停止个别功能。
4.6. 因第三方服务一方的行为或变化,导致软件丧失执行某项功能的能力的 — 包括该功能已被第三方服务完全停止且无法以技术手段恢复的情形 — 不构成软件缺陷,不视为 UniMessenger 履行不当,亦不产生退款义务。
4.7. UniMessenger 将采取合理措施使软件适配第三方服务的变化,但不保证在许可有效期内维持特定的功能组合。现行功能组合见网站说明。
5. 申请流程
5.1. 退款申请发送至 support@unimessenger.ru,应包含:
- 用户姓名与联系方式;
- 付款日期与金额;
- 支付方式,银行卡支付的还需卡号后四位;
- 退款理由。
5.2. UniMessenger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0 个日历日内审核,并将决定通知用户。
5.3. 审核通过的,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个日历日内按原支付方式退回款项。款项到账时间由发卡行规则确定。
5.4. 按支付货币退款。转账时被支付系统扣除的手续费不予补偿。
6. 消费者权利
6.1. 本规则不限制作为消费者的用户依据《俄罗斯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享有的权利。
6.2. 诉前索赔程序为强制程序。索赔发送至 support@unimessenger.ru,答复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。